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飲食習慣和飲食結構的改變以及人口的老齡化,我國結直腸癌(CRC)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均保持上升趨勢,其中,結腸癌發病率的上升尤為顯著,大多數患者發現時已屬中晚期。為進一步規範我國CRC診療行為,提高醫療機構診療水平,改善患者預後,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衛生部特製定了《結直腸癌診療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該規範和CRC專科的指南如NCCN指南的區別在於,本規範充分考慮到了我國結直腸專科醫師的需求和CRC的診療現狀,並在未來的臨床診療中具有部分法律法規效應,而行業指南則側重於技術層麵的建議。
診斷和術前分期
“CRC確診的首要檢查是結腸鏡;對於中低位局部進展期直腸癌,MRI是目前首選的術前局部分期手段”
結腸鏡檢查
該規範提出,結腸鏡是CRC確診的首要檢查,結腸鏡下的病理活檢可為後續治療提供最根本的依據。全結腸鏡有助於排除同時性結腸癌,因此可避免在雙發結腸癌病例的治療中出現漏診、誤診,引起醫療糾紛。同時,規範也提到,結腸鏡對於腫瘤位置的判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較好的明確腫瘤位置的方式有薄層CT下行虛擬腸鏡,或在瘤體附近留置鈦夾,並進行後續腹平片定位,但這些技術無法在所有單位開展。鋇灌腸由於技術條件要求較低,對明確腫瘤定位有一定的臨床價值。
影像學檢查
B超檢查方便快捷,價格低廉,易於推廣。腹部B超是CRC術前分期尤其是排除肝轉移的較好選擇;直腸腔內B超則在T分期上具有顯著優勢,對於早期直腸癌的局部分期有很好的鑒別診斷價值,直接決定了早期直腸癌是否可經肛局部切除。但B超報告通常檢查信息量有限,且無法保留可重複評價的影像圖片,在現代診療中的地位有所下降。
對於結腸癌、上段直腸癌,術前進行腹盆腔CT檢查有助於明確腫瘤部位、局部分期、周圍髒器侵犯情況、轉移情況等,有助於指導結腸癌手術方式的製訂。對於轉移性CRC尤其是肝轉移灶,CT檢查有助於評價轉移灶對治療的反應,以便為後續治療提供依據。而對於中低位局部進展期直腸癌,磁共振成像(MRI)在T分期、N分期及環周切緣(CRM)方麵的評價要明顯優於盆腔CT檢查,是目前首選的術前局部分期手段。但盆腔MRI檢查費時、成本高昂,因此隻作為推薦的檢查。
實驗室檢查
實驗室檢查方麵,CRC相關腫瘤標誌物中目前隻有癌胚抗原(CEA)和癌抗原(CA)199被認為是必查項目,CA724、CA242的檢查等隻作為推薦項目。懷疑卵巢轉移時,則應監測CA125以排除卵巢原發腫瘤。
結腸癌的外科治療
“對於切除困難的腺瘤和T1N0的結腸癌,可考慮進行局部切除;對於進展期結腸癌,應考慮腹腔鏡結腸癌根治術的禁忌證”
對於直徑較大、腸鏡下切除困難的腺瘤(≥2.5 cm)和部分內鏡下超聲診斷為T1N0的結腸癌,可考慮進行局部切除。目前,腹腔鏡、內鏡雙鏡聯合切除已在部分單位開展並獲得較好療效。
對於進展期結腸癌的外科治療,該規範基本參考了結腸癌根治手術的基本原則,並對腹腔鏡結腸癌根治術的一些相對禁忌證進行了說明,如橫結腸癌、重度腹腔粘連等。
直腸癌的外科治療
“直腸癌局部切除術後的標本應由外科醫師進行固定;對於局部可切除的進展期直腸癌,並不強製行新輔助放療”
早期直腸癌
根據最新的循證醫學證據,該規範明確指出,隻有術前分期T1N0M0的早期直腸癌才可考慮接受經肛門局部切除或經肛門全直腸係膜切除(TME)。術前分期為T2N0M0的直腸癌,因局部切除後局部複發率較高,故不推薦進行局部切除。此外,局部切除對於腫瘤的直徑、位置、侵犯腸周比例等也有嚴格的要求。
直腸癌局部切除術後的標本應由外科醫師進行固定,需標記腸壁全層切除後的CRM、基底切緣。若術後病理評價中包含切緣陽性、組織分化類型較差、神經侵犯、脈管癌栓等危險因素,此時則應考慮再次進行根治性切除或給予長療程放化療以避免患者複發。
進展期直腸癌
新輔助治療 對於局部可切除的直腸癌,若術前分期為T3或T1~2N+,則推薦使用新輔助放化療。而對於術前分期為T4的直腸癌,則必須行新輔助放化療。
與美國NCCN指南相比,該規範考慮到中國各級醫療單位對術前放療的接受程度存在差異,對於局部可切除的病灶並不強製行新輔助放療;但對於術前分期為T4、侵犯盆腔髒器、盆壁的直腸癌,為避免盲目進行姑息性切除,故在規範中將新輔助放化療作為必要治療。如有梗阻、出血等急症情況,則是實施新輔助放化療的相對禁忌,但目前內鏡下自膨脹支架等技術可使多數直腸癌腸梗阻得到有效緩解,規範中對這些治療手段也有所涉及。
手術原則 直腸癌的根治手術方式並無過多變化,基本遵循以TME為原則的手術方式,同時強調了對盆腔自主神經的保留,注重對患者功能的保護。對於引起急性梗阻的直腸腫物患者,如不牽涉保留肛門問題,可直接進行剖腹探查手術。在左半結腸癌、直腸癌合並腸梗阻的處理中,並不絕對禁止Ⅰ期吻合,但規範中提倡使用術中結腸灌洗、預防性造口等損傷控製手段,可降低診療的風險。
可切除轉移性CRC的外科治療
“提倡使用CT等手段排除肝肺之外的不可切除轉移灶後,再考慮外科治療;對於轉移灶的可切除性,應提倡多學科會診製度。”
在充分的分期、影像學評估的基礎上,CRC肝轉移、肺轉移都有可能接受根治性的外科治療。該規範中提倡使用CT等手段排除肝肺之外的不可切除轉移灶後,再考慮外科治療。由於各醫療單位肝膽、胸外科等相關科室的醫療水平存在差異,因此,對於轉移灶的可切除性,應提倡多學科會診製度。對於交界性、潛在可切除的轉移灶,應積極使用新輔助治療並判斷療效,以期使患者獲得最大的根治希望。
該規範同時強調了在術前對切除轉移灶後殘留的肝、肺功能進行預評估。對同時性或異時性肝轉移的術前評估進行了較為詳盡的描述,有利於規範對CRC肝轉移外科治療適應證的把握。
其他
“對於Ⅱ期結腸癌,應強調病理學高危因素的評價;對於局部複發直腸癌,骨盆廣泛受侵時不建議行姑息切除。”
病理診斷
病理診斷基本遵循了傳統病理學的流程,但對直腸癌CRM情況的判斷等並未有強製要求,這主要是針對目前醫療環境相對保守的診斷方式。分期則參考了第七版美國癌症聯合會(AJCC)TNM分期係統。
高危因素
對於Ⅱ期結腸癌,應強調病理學高危因素的評價,如脈管癌栓、淋巴結個數、組織分化級別、神經浸潤,是否為T4a/b等,這些因素直接決定了臨床醫師是否建議患者接受輔助化療。癌結節在第七版AJCC TNM分期係統中具有重要意義,對於沒有淋巴結轉移但伴有癌結節的患者,應等同地視為淋巴結陽性,並必須建議患者進行輔助化療。
化療
規範中的輔助化療方案和姑息化療較美國NCCN指南並無顯著差異。
局部複發直腸癌的治療
對於局部複發直腸癌的治療,規範中對其分型進行了較詳盡的闡述,應根據術前分型的不同指導治療策略。對於骨盆廣泛受侵等複發的患者,不建議行姑息切除,其主要目的在於避免濫用全盆腔髒器切除等創傷大、造成患者術後生活質量低下的手術方式。
支持治療
同時,規範中還強調了造口護理、心理支持等CRC治療中的相關內容,力圖使本規範盡可能地適應目前的自然-社會-心理醫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