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輔助化療與初次腫瘤細胞減滅術
“從手術操作的角度來講,對於部分Ⅲ、Ⅳ期卵巢癌患者來說,新輔助化療+間隔性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優於傳統的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
比利時學者韋爾戈特(Vergote)認為,晚期卵巢癌患者預後差,目前治療應以腫瘤細胞減滅術及鉑類為主的化療為基礎。
初次腫瘤細胞減滅術(PDS)已成為晚期卵巢癌的標準治療方式。最近,新輔助化療+間歇性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逐漸被推廣,來自歐洲癌症研究治療組織和加拿大國立癌症研究院(EORTC-NCIC)的一項隨機臨床研究發現,對於Ⅲ、Ⅳ期卵巢癌患者,新輔助化療+間隔性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與傳統的PDS+化療兩種方案治療後生存率相似,但前者術後並發症及死亡率較後者低。
無論是傳統PDS+化療還是新輔助化療+間歇性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無殘餘病灶”均被認為是影響患者預後的獨立因素。但對於一些由化療引起的局部纖維化,難以達到“無殘餘病灶”的目的;另一方麵,對於Ⅲ、Ⅳ期卵巢癌及轉移癌病灶大小<5 cm的患者,選擇傳統的PDS,其生存率似乎更好。因此,兩種治療方式在患者選擇上尤為重要,可通過CT、磁共振成像(MRI)、PET-CT檢查進行篩選,此外,腹腔鏡在患者選擇上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基於所選擇的患者基本都是Ⅲ、Ⅳ期卵巢癌患者,因此手術技巧,特別是對涉及上腹部的手術操作有較高要求。然而,在進行這種較大範圍的手術時,應該根據患者的一般情況和病情需要,針對性地選擇治療方式,否則,過分地強調手術範圍將導致不必要的術後病死率。
因此,從上述手術操作的角度來講,對於部分Ⅲ、Ⅳ期卵巢癌患者,新輔助化療+間隔性卵巢腫瘤細胞減滅術更優於傳統的卵巢癌腫瘤細胞減滅術。
“對於晚期Ⅲ、Ⅳ期卵巢癌患者,PDS仍為最主要的治療方式,新輔助化療則更適合於不能耐受PDS者和(或)腫瘤細胞減滅術不適用者。”
美國紀念斯隆- 凱特林(Sloan-Kettering)癌症中心的希(Chi)醫師則發表了不同觀點。EORTC-
NCIC最近報告的隨機臨床試驗在晚期上皮性卵巢癌(EOC)患者中比較了PDS與新輔助化療方案的療效,結果顯示,兩組患者12個月的中位無進展生存(PFS)率及30個月的總生存(OS)率並無顯著差異,但新輔助化療組複發率更低,被更加推崇。
Chi等納入1998年9月至2006年12月間所有接受PDS的晚期卵巢癌患者,納入和排除標準同EORTC-NCIC研究。結果顯示,在316例入組患者中,285例(90%)接受了PDS,31例(10%)接受新輔助化療,後者見於腹膜外轉移、有伴隨疾病、高齡(>85歲)者;在285例接受PDS的患者中,卵巢為原發病灶者248例(87%),臨床分期為Ⅲ期者249例(87%),臨床分級為3級者237例(83%),漿液性組織學類型249例(87%);203例(71%)殘餘癌灶大小≤1 cm;281例(99%)術後給予鉑類化療,中位PFS期和OS期分別為17個月和50個月。
因此,該研究認為,對於晚期Ⅲ、Ⅳ期卵巢癌患者,PDS仍為最主要的治療方式,新輔助化療則更適合於不能耐受PDS者和(或)腫瘤細胞減滅術不適用者。
“迄今為止的前瞻性隨機研究並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手術或化療是複發患者的首選治療。”
本次會議上有關卵巢癌二次腫瘤細胞減滅術的研討重在強調理論依據及一些重要研究的課題設計,如GOG213研究、CALYPSO研究和OCEANS研究。
多數高級別EOC患者在完成了初次手術和輔助化療後最終都會複發,二次腫瘤細胞減滅術仍被視為複發患者的理想治療手段。近來研究也發現,部分化療藥對複發性卵巢癌患者有效,尤其是鉑類敏感者。
目前,多數學者認同對複發患者行手術治療應僅限於鉑類敏感者,選擇二次腫瘤細胞減滅術的理想患者是在完成前期輔助化療超過6個月後複發,同時此次複發為獨立性疾病。
目前一項評估複發性卵巢癌手術治療效果的薈萃分析認為,完全的腫瘤細胞減滅術與延長患者複發後OS期並不相關,然而,手術可能與複發的患病率和並發症相關。迄今為止的前瞻性隨機研究並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手術或化療是複發患者的首選治療。
某些單一化療藥物或聯合用藥應用於複發性卵巢癌均取得了較好的療效(有效率為20%~30%),這些化療藥物包括多柔比星脂質體、托泊替康、紫杉醇、貝伐珠單抗等,也可以考慮將新的生物學製劑應用於這些患者的聯合化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