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鷺英
1984年畢業於上海醫科大學醫學係;曾於美國Michigan大學放療科及M.D.Anderson腫瘤中心進修訪問。現任福建省腫瘤醫院放療科主任醫師、福建省鼻咽癌專業委員會委員。長期從事頭頸部腫瘤的放療及綜合治療工作,在SCI和國內著名醫學雜誌上發表論文20餘篇。
隨著放療技術的提高及對鼻咽癌的生物學行為的不斷認識、臨床治療經驗的不斷積累,鼻咽癌放射治療後患者的5年生存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從20世紀的34%~59%提高到目前的64.44%~87%左右。因此,鼻咽癌患者放療後的生存質量日益受到重視,了解及預防鼻咽癌放療後的遠期毒副作用是極其重要的。
圖放射性腦損傷MRI表現
鼻咽緊鄰顱底、腦幹、脊髓、眼、腮腺等重要器官。鼻咽癌有著與其他頭頸部鱗癌不同的生物學行為,它在局部的生長方式為廣泛浸潤性生長。淋巴結轉移是鼻咽癌最常見的臨床表現,約有60%以上的患者是以頸部腫塊就診的。整個頸部淋巴引流區,包括咽後淋巴引流區都是鼻咽癌的亞臨床區域,因此,鼻咽癌的臨床靶區較大,包括從顱底上方至鎖骨下緣的區域。鼻咽癌放射治療後最常見的後遺症包括:腮腺功能損傷導致的口幹和放射性齲齒,咀嚼肌和顳頜關節損傷後導致的張口困難,以及會厭、喉、食道等吞咽結構放射性損傷帶來的吞咽困難。這些器官、組織的功能下降或喪失,將嚴重影響患者的生存質量。
圖鼻咽癌放療後的遠期毒副作用
放射性腦、脊髓損傷
放射性腦損傷
腦常規放療的急性反應很少見,且症狀常呈可逆性。晚期反應表現為局部放射性壞死、彌散性白質腦病、神經心理學反應、腦血管反應等。臨床表現包括健忘、性格改變、呆滯、答非所問、短暫性思維停頓或意識喪失、顳葉癲癇等,部分患者伴有顱內壓升高。橋腦損傷主要表現為相應腦幹節段的顱神經麻痹加偏癱。
治療包括幾個方麵。①腦水腫的治療:可應用大劑量類固醇皮質激素。②改善腦循環的治療:可應用二氫麥角堿類藥物、鈣離子拮抗劑、煙酸類製劑、中藥等。③腦代謝複活劑:例如吡咯烷酮類藥物(吡拉西坦)、阿米三嗪+蘿巴新(都可喜)、胞磷膽堿等。④腦保護藥物。
臨床正常組織效應定量分析(QUANTEC)顯示,對於分次劑量≤2 Gy的腦幹小體積(1~10 ml)照射的最大劑量為59 Gy,當劑量> 64 Gy時危險性將顯著增加,當分次劑量為2 Gy、照射劑量為72 Gy和90 Gy時,發生腦壞死的預測概率分別為5%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