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肺腺癌新分類標準中,有關病理學的內容有一些值得我們注意的改變:首次提出了分別適用於手術切除標本、小活檢及細胞學的分類方法;概念的更新變動較大,如不再使用細支氣管肺泡癌(BAC)和混合型腺癌的名稱,而代之以原位腺癌(AIS)和微浸潤腺癌(MIA)的命名;對浸潤性腺癌提倡全麵而詳細的組織學診斷模式等。
下麵重點總結新分類標準與2004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肺腫瘤分類標準的主要不同之處,希望能給大家的工作帶來一定的幫助。
新分類方法的提出
新的肺腺癌分類標準首次提出了分別適用於手術切除標本、小活檢及細胞學的分類方法。大約70%的肺癌是以小活檢和細胞學為診斷依據的,因此新分類標準提供了較詳細的針對小活檢和細胞學標本的指引。
如果病理醫生不能在光鏡的基礎上對腫瘤進行明確分類,則應該借助於免疫組化和(或)組織化學染色等來進一步分類,同時在病理報告中要注明分類是在進行免疫組化或組織化學染色的基礎上得出的。應該盡可能地少用組織學類型不明確型NSCLC(NSCLC-NOS)這一術語。
此外,新分類標準對標本也有特定要求。不應在小活檢或細胞學標本中作出AIS、MIA或大細胞癌的診斷。這是因為,此類診斷須在對腫瘤進行全麵取材基礎上得出。新分類還提出,對活檢組織標本的統籌安排至關重要,尤其是對小活檢和細胞學標本,應該提供盡可能多的、高質量的組織來進行分子研究。
新分類標準的概念更新
首先,新分類推薦不再使用BAC和混合型腺癌的名稱,而代之以AIS和MIA的命名。AIS被定義為局限性,腫瘤細胞沿肺泡壁呈鱗屑樣生長,無間質、血管或胸膜浸潤的小腺癌(≤3 cm)。MIA則被定義為孤立性、以鱗屑樣生長方式為主且浸潤灶≤0.5 cm的小腺癌(≤3 cm)。AIS和MIA通常表現為非黏液型或極罕見黏液型亞型,這兩類患者若接受根治性手術,則其疾病特異性生存率分別為100%或接近100%。
其次,浸潤性腺癌可被分為以鱗屑樣、腺泡樣、乳頭狀、實性生長方式為主的亞型,推薦新增“微乳頭狀生長方式”亞型,因其與預後差相關。將原WHO分類中透明細胞腺癌、印戒細胞腺癌歸入實性為主亞型。
再其次,浸潤性腺癌的變異型包括浸潤性黏液型腺癌(之前的黏液型BAC)、膠樣型腺癌、胎兒型腺癌、腸型腺癌,取消原WHO分類中黏液性囊腺癌,新分類認為這隻是膠樣型腺癌局部形態學表現。腸型則是新提出的亞型,在形態學上要將其與消化道來源的腺癌進行鑒別。
最後,對浸潤性腺癌提倡全麵、詳細的組織學診斷模式,而不再籠統地將其歸為混合亞型。診斷模式舉例:肺腺癌,以實性生長方式為主,10%呈腺泡樣生長方式,5%呈乳頭狀生長方式;在之前WHO分類中,僅當腫瘤成分(某一特殊生長方式)所占比例達到10%時才被視為一種構成成分,而新分類推薦,隻要達到5%就應該在診斷中進行描述。
新分類標準的臨床理由
對於進展期NSCLC,應盡可能地將其細分為更明確的類型,如腺癌或鱗癌。理由如下:①應檢測腺癌或NSCLC-NOS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狀態,因其能預測EGFR-酪氨酸激酶抑製劑(TKI)療效;②與鱗癌相比,腺癌是培美曲塞治療有效、強有力的預測因子;③潛在致命性大出血可發生於接受貝伐珠單抗治療的鱗癌患者。 [4720102]
(廣東省人民醫院 廣東省醫學科學院病理醫學部 劉豔輝 羅東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