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基於現有循證醫學證據,為轉移性乳腺癌(mBC)骨改良藥物(BMA)治療臨床實踐指南添加了新推薦,同日,該指南摘要在線發表於《臨床腫瘤學雜誌》(J Clin Oncol)。
2000年,ASCO製定並公布了第1部雙膦酸鹽應用於乳腺癌患者的臨床實踐指南,並在2003年進行了第1次更新。在回顧了2003年1月至2010年11月間,聯機醫學文獻分析與檢索係統(MEDLINE)與循證醫學協作網圖書館(Cochrane Collaboration Library)收錄的相關文獻後,ASCO對指南進行了第2次更新,主要更新點為:推薦了一種新藥物——地諾單抗(denosumab);增加了下頜骨壞死(ONJ)方麵的推薦內容。雖然目前也有一些關於伊班膦酸鹽的數據更新,但在指南公布之時,美國FDA尚未批準將其用於乳腺癌骨轉移治療。
2011年指南的更新之處(與2003年指南相比)
1.術語改變
為便於以後添加其他新型藥物(如破骨細胞抑製劑),將2003年指南中的“雙膦酸鹽類藥物”改為“骨改良藥物(BMA)”
2.BMA適應證及給藥時機
● 地諾單抗,120 mg,皮下注射,每4周1次(2011年指南新增);
● 或帕米膦酸,90 mg,靜脈滴注(IV)不短於2小時,每3~4周1次;
● 或唑來膦酸,4 mg,IV不短於15分鍾,每3~4周1次
● 每種雙膦酸鹽均不可與其他種類雙膦酸鹽聯合使用
3.在發生骨外轉移而無骨轉移證據的患者中,BMA的作用
● BMA僅被推薦應用於證實有骨質破壞的mBC患者,對於出現骨外轉移而無骨轉移證據者,不推薦使用BMA治療
4.腎毒性評估
● 增加對地諾單抗腎毒性的評估內容:對於肌酐清除率<30 ml/min或接受透析的患者,在以地諾單抗治療時,推薦進行密切監測,以防發生低鈣血症;
● 對於肌酐清除率>60 ml/min的患者,無須改變BMA的劑量、給藥間歇和治療持續時間;對於靜脈用雙膦酸鹽,每次給藥前須監測患者血清肌酐水平;
● 刪除了2003年指南中該推薦的最後一句話:與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相比,目前尚無證據支持常規對乳腺癌患者行蛋白尿評估
下頜骨壞死(ONJ)
● 本條為新增推薦:在接受BMA治療之前,所有患者應接受牙科檢查和預防性牙科處理
5.最佳治療持續時間
● 指南建議,一旦開始治療,用藥須持續,直到患者體能狀態出現實質性衰退
6.最佳治療間隔時間
●見BMA適應證及給藥時機;
● 2003年指南的最後一句話“對於每一條指南推薦,在實際工作中進行臨床決策時,須將患者的體能狀態和預後納入考慮”適用於2011年整部指南
7.BMA在疼痛治療中的作用
對疼痛治療的時機作了改變:
● 指南認為,癌性骨痛的標準治療包括非類固醇類抗炎藥、阿片與非阿片類鎮痛藥、皮質類固醇類藥物治療,輔助治療,介入治療,全身放射性藥物治療,局部放療和外科治療;
● 標準治療須在疼痛出現時即開始進行,並同時給予BMA治療;
● BMA僅用於癌性骨痛的輔助治療,不推薦用於一線治療;
● 靜脈用帕米膦酸和唑來膦酸有益於治療骨轉移相關性疼痛,與鎮痛治療、全身化療、放療和(或)激素治療同時應用,可緩解疼痛
8.生化標誌物的作用
● 在使用BMA治療時,不將檢測生化標誌物列為常規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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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軍事醫學科學院附屬醫院(解放軍307醫院)張少華、江澤飛:
2011年,在ASCO關於“BMA對mBC患者的作用”新指南中,推薦用於乳腺癌骨轉移治療的藥物包括帕米膦酸、唑來膦酸和地諾單抗。地諾單抗是2010年獲批的一種靶向核因子κB受體活化因子配體(RANKL)的單克隆抗體。由於伊班膦酸鹽和氯膦酸鹽尚未在美國獲批用於乳腺癌骨轉移患者,因此在新指南中未提及。該指南將名詞“雙膦酸鹽類藥物”改為“骨改良藥物”,是為了方便今後在更新指南時,納入破骨細胞抑製劑等新型藥物的研究數據。
該指南還首次針對下頜骨壞死的診療提出了推薦意見。下頜骨壞死是一種在使用BMA治療時發生的罕見但極其嚴重的並發症。專家組建議,患者在接受BMA治療之前,應先做口腔科檢查並預防性地進行口腔護理。根據2003年以來發表的雙膦酸鹽類藥物對腎功能影響的相關數據,臨床醫生在每次靜脈注射雙膦酸鹽類藥物前,都應監測患者的肌酐水平。對於肌酐清除率>60 ml/min的患者,無需對藥物用量、注射時間或用藥間隔進行調整;若肌酐清除率<30 ml/min或正在進行透析的患者欲使用地諾單抗,則須密切監測其是否發生低鈣血症。
新指南再次強調,BMA僅用於乳腺癌骨轉移患者,除臨床試驗外,不應用於預防骨轉移。臨床醫生應在mBC患者發生癌性骨痛時就立即開始使用BMA,並同時給予鎮痛治療。除臨床試驗外,並不推薦將生化標誌物用於BMA療效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