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雙通道”處方流轉

作者:廖新波 來源:廖新波 日期:22-04-03

“處方流轉”的主要目的是限製醫院對藥品的壟斷,這種觀點可能是否過時?從政策的層麵看,本來醫院就沒有必要對藥品壟斷,因為醫院和醫生通過“以藥補醫”空間越來越小,監管與處罰的力度越來越大,如果在這狹小的空間上行走,意味著“鋌而走險”。然而,醫院對藥品的控製權還是存在的,一種無形的壟斷一直在影響著處方流轉。

處方流轉,無疑是一項多方受益的係統工程,尤其在院外形成藥價市場化競爭機製,當然,希望這種競爭是良性的。電子處方,不要僅僅是處方的電子化,其實是一種醫療、醫藥管理的數字化轉型,甚至是醫院藥學管理、市場的藥品流通、藥品的安全監管的全新流程再造。

什麼原因影響處方流轉呢?如果對以上兩點達成共識外,以下五個方麵是值得研究的:

一是處方流轉的藥品質量。這是醫患雙方最為關切的。處方外流的藥品安全誰負責?尤其是藥店的管理誰放心?如果這兩點解決了,可能處方外流就流暢些。

二是平台的可信度。如果是政府平台,可能強製性、可信度、公平性和可及性可能會高一些,但成本如何分擔?政府會全成本預算支出嗎?可能不會。現在更多的是醫院和(或)企業建立的平台。醫院自建的平台,成本很大,而且沒有脫離過去的壟斷思維,流通性也差。其實這個是有技術解決的。基於區塊鏈的綜合處方流轉平台應該可以解決。不管是前置監管還是成本管理;不管是政府監管還是醫院管理;不管是信息共享還是保護隱私,都可以實現全程溯源,高效管理。市場化運作程度也高。

三是醫院的互聯網建設。醫院的信息化建設是醫院高質量發展戰略要求的,已經成為醫院必須要做的事情,這一點不應該成為處方不能外流的原因。

四是醫保部門的監管水平。醫保部門不僅僅是對費用的管理,更是代表政府對藥店的質量和法規的監督,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的無縫對接。對符合質量和法規要求的藥店要公平對待,對於違規者繩之以法,懲罰力度一定要大。

五是平台的服務意識和可操作性要強。“雙通道機製”其實一個就是給患者更多的自主選擇權和價格透明化。現在各地都積累一些經驗,可以相互借鑒。上次我提到的湛江處方流轉平台模式可以繼續總結經驗,為患者、醫院和藥店提供高質、高效的滿意服務。

關鍵字:“雙通道”處方流轉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騰訊微博 更多
更多評論
//站內統計//百度統計//穀歌統計//站長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