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間,國家衛健委會同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6部門製定的《關於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意見》共有6部分,內容涉及動態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完善藥品采購製度、企業讚助學術會議要備案、規範互聯網+藥學服務等。
力推1+X用藥模式,基藥目錄或於今年調整
自2009年起,我國開始施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此後基藥目錄製度不斷完善,基藥目錄也在不斷地調整豐富。2018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總品種由原來的520種增至685種。去年,國家醫保局發文廢除基藥地方增補,標誌著全國統一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基藥目錄中的藥品是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依據。進入了基藥目錄,就相當於進入了官方采購清單裏。此次6部門發文明確,國家將以臨床用藥需求為導向,動態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各地要加大力度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並且,優先選擇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及國家醫保目錄藥品。
按照此前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7號)規定,基藥配備品種數量占比,按基層、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要求不低於90%、80%、60%,業界稱之為基藥986。
在這樣的情形下,一批非基藥藥物無疑會被逐漸淘汰,尤其是未納入國家集采以及醫保目錄中的非基藥藥物。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基藥目錄調整原則是不超過三年,上一版是2018年,所以基藥目錄極有可能在2020年重新調整。日後,一旦動態調整機製建立起來,基藥目錄的調整會根據臨床需求來製定,時間上不再受三年之限。
完善藥品集采製度,模式多樣化
日前,第二批全國集采已開標,廣大患者有望在今年四月份使用上這批集采藥品。從國家多次發文可以看出,全國集采製度有望從最初試點走向常態化。
在這份《意見》中提到完善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供應製度,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切實做好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相關工作。另外,文件提到了“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台,積極參與建設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公共采購市場。”
分析者認為,這意味著今後各個省都會參與到集采工作中來,而當前已有這樣的趨勢,例如河北省對“兩病”進行集采、福建對未過一致性評價藥品開展帶量采購、湖南開展抗菌素專項采購等,隨著省級集采的開展,新的藥品價格窪地產生。這裏麵成熟的集采經驗極有可能會為下一步全國集采做好鋪墊,逐步形成一統之勢。
另外,該文件鼓勵醫療聯合體探索藥品統一采購,以及合理促進在醫療聯合體內共享使用。這預示著未來醫聯體內也有望實現統一采購,醫聯體也將探索靈活的集采製度,集采模式進一步豐富。
規範藥品推廣,嚴格管理藥房
在此前很長一段時間,藥品耗材學術推廣亂象叢生,此次《意見》明確指出,“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參加涉及藥品耗材推廣的學術活動的管理,由企業舉辦或讚助的學術會議、培訓項目等邀請由醫療機構統籌安排,並公示、備案備查”。這意味著決策者將醫療機構規範藥品推廣提上日程,一些企業舉辦或讚助的學術會議、培訓項目等會受到院方嚴格管理,一定程度上會打擊貪腐行為。
另一方麵,該《意見》中再次提到,堅持公立醫療機構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這也是“老生常談”的話題,可見決策者禁止藥房托管的決心。
並且《意見》還規定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工作,公立醫療機構與企業合作開展物流延伸服務的,應當按企業所提供的服務向企業支付相關費用。此舉亦能進一步打擊藥房托管。
規範線上審方,電子處方一體化監管
隨著互聯網+醫療健康的發展,業界對於是否放開網售處方藥展開了討論,其中難點還是在於藥師審核、安全監管等環節尚未健全完善。而國家對於網售處方藥既沒有明令禁止,也不打算讓其野蠻生長。
這次《意見》中提到,“規範電子處方在互聯網流轉過程中的關鍵環節的管理,電子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必須采取電子簽名或信息係統留痕的方式,確保信息可追溯”。可以看到,線上審方在管理上進一步細化。
此外,《意見》還提到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強化電子處方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如今已有公司在探索處方流轉平台,處方信息共享可以進一步促進線上處方監管,而對於一些線下處方不合規的地方,通過一體化監管,相信未來處方信息會更規範,電子處方線上線下同時監管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