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 對於活躍癌症患者中急性靜脈血栓栓塞(VTE)的治療,對低分子量肝素的推薦力度超過華法林,這主要是基於一項大規模試驗的結果。
目的在活躍癌症患者中,研究亭紮肝素與華法林相比,治療急性、症狀性VTE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設計、機構和參與者2010年8月和2013年11月期間,在亞洲、非洲、歐洲、北美洲、中美洲以及南美洲的164家中心納入患者,進行了一項隨機、開放標簽研究,對研究轉歸采取盲法集中判定。對有活躍癌症(定義為在既往6個月內,有癌症的組織學診斷和接受抗癌治療,或有癌症診斷,或接受這類治療),客觀記錄有近端深靜脈血栓形成(DVT)或肺栓塞,預期壽命大於6個月且無抗凝禁忌證的成人患者,進行180天的隨訪,並在應用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隨訪30天,收集安全性數據。
幹預措施一種方案是使用亭紮肝素(175IU/kg)、每日1次,應用6個月,另一種是常規療法,即亭紮肝素(175IU/kg)、每日1次,應用5~10天,隨後應用華法林6個月,對華法林劑量進行調整,使國際標準化比率維持在治療範圍內(2.0~3.0)。
主要轉歸和檢測指標主要有效性轉歸是一個複合指標,包括集中判定的複發性DVT、致死性或非致死性肺栓塞以及偶發VTE。安全性轉歸包括嚴重出血、臨床相關的非嚴重出血及總死亡率。
結果對900例患者進行隨機分組,並將其納入意向性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分析中。在449例接受亭紮肝素治療的患者中,31例出現複發性VTE,在451例接受華法林治療的患者中,45例出現複發性VTE[6個月累計發生率為亭紮肝素組的7.2%對華法林組的10.5%,風險比(HR)為0.65,95%可信區間(CI)為0.41~1.03,P=0.07]。嚴重出血或總死亡率均無差異,嚴重出血為亭紮肝素組的12例患者對華法林組的11例患者,HR為0.89(95%CI為0.40~1.99),P=0.77,亭紮肝素組死亡150例患者對華法林組死亡138例患者,HR為1.08(95%CI為0.85~1.36),P=0.54。亭紮肝素組臨床相關的非嚴重出血顯著減少,亭紮肝素組449例患者中有49例,華法林組451例患者中有69例患者,HR為0.58(95%CI為0.40~0.84),P=0.004。
結論和相關性在有活躍癌症和急性症狀性VTE的患者中,與使用華法林相比,每日應用足量亭紮肝素(175IU/kg)6個月,未能顯著降低複發性VTE方麵的複合指標,並且與總死亡率或嚴重出血的減少無關,但是,與臨床相關的非嚴重出血發生率較低相關。未來需要進一步研究,評估這些有效性轉歸在複發性VTE危險較高的患者中是否有差異。
[JAMA 2015;314(7):677-686.doi:10.1001/jama.2015.9243]